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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兰教授获聘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

[发表时间]:2018-10-23 [浏览次数]:

 

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向与会的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并讲话。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戴均良,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潘立刚,最高人民法院部分在京院领导出席聘任大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民建陕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民建陕师大支部主委、我校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方兰教授获聘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

周强指出,特约监督员制度是最高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动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他强调,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重要作用,更加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凝聚共识和力量,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受聘的特约监督员要牢记使命重托,认真履职尽责,积极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共同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方兰表示,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聚焦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加强对审判执行、司法改革、法院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学习,为保证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奠定良好基础;会积极参与旁听大案要案庭审、座谈调研等活动,及时反映人民法院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会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宣传法治精神,优质高效履职,切实助力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基层群众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本届共聘任189位特约监督员,人数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