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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 代表陕西团发言

[发表时间]:2018-05-18 [浏览次数]:

5月8日至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期代表学习班在京举行,来自全国15个选举单位的277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学习,我省的68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学习班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陕西省委常委、民建师大支部主委、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方兰教授参加学习。

此次学习班内容包括我国的宪法制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与代表履职规范、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与审议办理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就我国的审判制度与审判工作、检察制度与检察工作作了专题报告。学习班还安排了分组讨论、大会交流、互动教学等环节,参观了“真理的力量——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主题展览”。

5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为参加学习的人大代表作专题报告。报告会上,方兰就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如何进入检察机关视野向张军提问,得到了权威解答,并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道和关注。

5月11日,在总结大会上,方兰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不断提高议案建议水平》为题,代表陕西团发言。她结合学习内容和收获体会,重点从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人民至上宗旨,坚持问题导向方法等方面,向大家分享了提升议案建议质量的关键。她谈道,今后会积极转化学习成果、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认真当好人大代表。方兰代表的发言在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振华的点名表扬,为陕西代表团的学习培训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